如何使用「積Fun錢」?

1) 會員可利用帳戶內有效的會員積分,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六福珠寶分店購物時直接扣減部份貨款 ( 不適用於六福網店 )。

2) 每20,000積分可扣減貨款$100,超出20,000積分之部分則按每200積分扣減貨款$1,以此累加。例如20,200積分,則可扣減貨款$101;每次使用積Fun錢的金額最少為$100,而最多不可高於單一銷售單上扣減前總金額的30%。(所有金額均以當地貨幣計算)

3) 不適用貨品:黃/鉑金(計價類)貨品、金粒、金條、金章。

4) 會員須以分店提供之平板電腦登入「LF積分賞」並透過手機短訊獲取註冊碼,及向店員出示註冊碼後,方可使用積Fun錢。

5) 使用積Fun錢時,以單一銷售單計算,每張銷售保證單必須以一件貨品計算。

6) 其他條款及詳情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分店店員查詢或參閱店內宣傳品。